抢人挎包被判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吴亮亮 通讯员 蓝永山 陈文聪) 今年刚满18岁的的黄×龙看见一女子持挎包单独行走在路上,于是心存歹念,抢夺了女子的挎包。日前,惠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抢夺他人财物,价值143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3月8日凌晨零时许,黄×龙徒步从惠城区旺达数码城往麦科特方向行走时,见受害人田×背着挎包,边走边用手机打电话,便尾随而上伺机作案。当田×行至麦科特酒店附近,黄×龙见田×打完电话将手机放回包内时,突然从其身后抢包。田×及时反应,抓住包和黄×龙对拉,最后黄×龙还是抢得挎包并往数码街方向逃跑,但还是被群众抓获,缴获被抢财物。经查,被抢包内有现金503元、价值930元的手机一部以及银行卡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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