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可组团前往国家再增6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王晓雁记者从国家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获悉,从今年10月15日起,我国公民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将再增6个:阿曼、保加利亚、摩洛哥、摩纳哥、纳米比亚和叙利亚。

  其中,中方组团社在向阿曼、保加利亚、摩洛哥、纳米比亚和叙利亚5国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时,需提供具有旅行社授权代表人签名的旅行社公函、旅游团名单、每名旅游者本人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每名旅游者的照片、旅游者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有效护照。而团队赴摩纳哥旅游时,旅游团成员需持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有效护照和标有“ADS”字样的申根签证,此签证必须保证他们可以从摩纳哥再进入法国。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国家和地区总数已达到132个,其中可组团前往的国家和地区达到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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