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护信息安全将实行定等级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办,近日联合召开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会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能源、电信、广电、金融、交通、医疗等重要系统的信息安全保护。

  此次定级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开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以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为重点,全面划定定级对象和定级范围;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运营使用单位依据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和定级指南,初步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的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受理备案后,要对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和备案情况进行审核、管理。

  孟李生 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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