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毒相威胁敲诈“太子奶” 二人被警方抓获,目前已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8:21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郭长秀韩景玮通讯员成居易

  本报济源讯 不给钱就将有毒的太子奶投放市场,以此向太子奶公司敲诈20万元,结果钱未到手人被判了刑。8月20日,济源市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曹纪雨、李松奇有期徒刑4年、3年。

  据了解,南阳市无业游民曹纪雨、李松奇两人经预谋,2006年8月21日,曹纪雨将一瓶投放有毒药的太子奶邮寄给北京太子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奶公司)。接着二人于2006年8月22日至29日期间,在济源多次给太子奶公司打电话索要20万元,称如不给钱就将有毒的太子奶投放市场。

  为稳住二人,太子奶公司向二人提供的账户中存入5000元,被二人取出后占有(案发后已追退)。2006年8月29日,二人在济源市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纪雨、李松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受害单位以威胁的方法,强索财物20万元,其中19.5万元未遂,二人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在共同犯罪中,曹纪雨直接实施邮寄投放毒药的太子奶等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本案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进行处罚。李松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在共同敲诈勒索20万元的犯罪活动中,有19.5万元系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线索提供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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