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德居具备安装管道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46 南方日报

  市市政园林局联同市煤气公司实地勘察后正式复函:

  洪德居具备安装管道条件

  ■《洪德居300多业主“气不顺”》

  新闻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静 实习生/尚婧)入住8年装不上管道气!判决书引用证据竟为假?这么蹊跷的事情就发生在海珠区某小区300多户业主身上。本报7月12日报道了《海珠区洪德居300多业主“气不顺”》事件(详见当日广州新闻C04版)后,记者昨日从业主代表处了解到,市市政园林局已就该小区燃气管道建设问题给予回复,复函中认为,该小区完全具备安装管道气的条件,其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燃气管从设计到竣工约需6个月时间,而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及其建设费用应当由小区业主或开发商负责。

  事件回放

  入住8年装不上管道气

  洪德居在1999年售楼时,合同中就标明:“采用统一管线,由中央管道煤气系统供应,一经申请即可使用。”但入住两年后仍不见安装并开通管道气,业主们于是纷纷把开发商告上法庭。时至今日,几十位业主代表前后上了三次法庭,但已经入住8年的300多住户至今仍然没有安装上管道气。

  据介绍,2003年当温女士等业主第三次状告此事后,得到的裁定书却称:广州市煤气公司海珠分公司反映,该地区靠近河涌边,受到安装技术要求高、难度大等多方面客观条件的制约,目前尚未达到安装的条件……本案终结执行。

  奇怪的是,记者向市煤气公司求证得知,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海珠分公司根本无权受理此事,并且当地也不存在“因为临近河涌就无法安装管道气”的制约。也就是说,法院所引用的证据并不成立。

  最新情况

  相邻小区可加接燃气管通向洪德居

  在6月、7月的市政园林局局长接访中,以温女士为代表的6名业主重新将此事搬上了台面。记者昨天获悉,市市政园林局已与市煤气公司进行了调查,对洪德居现场情况进行了实地勘察,并正式出具了《关于洪德居小区燃气管道建设问题的复函》。

  复函中称:自洪德居动工建设至今,市煤气公司未向其发展商(广州市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业主以任何形式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市煤气公司在工业大道上已铺设燃气管网,并在洪德居北侧的某小区(保利丰花园二期)预留了一个DN200的中压阀井,可以加接一条燃气管通向洪德居。

  市煤气公司经过勘察和初步估算,洪德居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燃气管从设计到竣工的时间约需要6个月,如果需要安装,可以先由市煤气公司与保利丰花园发展商协调。但根据市物价局《关于明确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洪德居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燃气管道设施及其建设费用由小区业主或开发商负责。

  业主态度

  应该由开发商出钱安装管道

  “我们当然想安装管道气啊,但费用不应该再由业主出。”昨天,记者询问了一些业主代表,他们一致认为,既然当初的购房合同中说得很明确“采用统一管线”,那么就应该是由开发商提供。“业主只要愿意,‘一经申请即可使用’才对。”一位业主如是说。他们表示,希望有关部门继续督办此事,并尽快让他们用上管道气。

  记者同时了解到,自市市政园林局给予复函以来,关于该小区是否确定安装管道、费用由谁承担等问题,目前尚未有明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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