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46 南方日报

  张广宁表示将重罚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

  “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本报讯 (记者/王小海 实习生/李华炎 通讯员/左宜弘)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作为或乱作为,县以上政府负责人或将受到撤职处分。日前,国务院公布的一项专门针对食品等产品安全的特别规定,今后食品安全问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总责,对市民的投诉,监管部门也要一一书面答复。规定同时还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者的处罚力度。

  这是记者昨日从市质量工作大会上获悉的。市质监局、工商局等10余个部门及各区县街镇3000多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等领导出席并透露,为贯彻国务院部署,广州近期内将对食品等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大整顿。

  食品出问题追究属地领导责任

  市质监局领导在会上介绍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下称《特别规定》)。《特别规定》一大特点就是明确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负总责。

  市质监局副局长刘曙彪表示,今后地方政府不履行产品安全监管的领导、协调职责,本行政区域内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张广宁在会上强调,地方政府以及街镇村委不要为了一点小利益,放过造成食品安全的重大隐患,“出了问题,我们就要追究属地领导的责任”。

  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者的处罚力度

  生产经营者也是把好质量关的重要一环,《特别规定》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者加大了处罚力度。其中,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5万元罚款,货值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照。

  张广宁表示,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经济上从重处罚,“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使其违法成本提高,代价极大”。他还指出,近段时间要抓出几个典型,给违法者以震慑。

  近期将开展一次大整顿

  市质监局透露,近期,有关部门将针对产品质量开展一次大整顿,整顿围绕夏季销量大的时令食品、高风险食品以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多的食品,围绕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涉及人体安全健康的消费品。

  同时开展“两打一查”行动,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和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制劣黑窝点,坚决查处无QS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无3C认证产品以及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

  出席会议的副市长曹鉴燎在会上说,食品安全问题无情面可讲,借此次行动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形势。

  监管部门:接到投诉要书面答复

  记者了解到,以往遇到产品质量问题,一些市民往往会投诉无门,甚至还会遭遇各个部门“踢皮球”式的推诿。《特别规定》明确规定,质监、工商、卫生、农业、药品等相关监管部门在发现产品质量方面的问题时,即使不属于本部门所管,也应立即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管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立即处理,不得推诿;因不立即处理或者推诿造成后果的,相关负责人将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张广宁提醒:监管不力、推诿塞责、失职渎职,甚至向制假售假分子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公务员,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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