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一年黑网吧 一审获刑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46 南方日报

  开庭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白云区首宗黑网吧经营案日前一审宣判,网吧老板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成为白云区第一个因为非法开设网吧而面临牢狱之灾的人。

  白云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来自湖南的谭某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情况下,去年3月至今年3月期间,租用白云区均禾街新科村新石路一出租屋开设网吧。今年3月5日,谭某在该黑网吧内被警察抓获,网吧内的电脑一批及赃款若干被同时缴获,其进行违法经营的金额累计达5万余元。今年4月,谭某以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逮捕,此后被白云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起诉。此前,白云区对黑网吧经营者的处罚多为治安处罚。 袁丁 冯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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