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马英九无罪 三法官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47 南方都市报

  判马英九无罪 三法官被告

  绿营称法官“枉法裁判”,威胁检方不侦查就抗争

  ■台海速递

  本报讯 台湾消息 台湾社等社团与民进党、台联籍“立委”以及部分台北市议员,昨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承审法官蔡守训、徐千惠与吴定亚涉及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枉法裁判”罪。

  据报道,昨日上午前往北检告发的,包括台湾人民法院律师陈达成、台湾社、台湾北、中、南、东社、台湾客社等社团与民进党籍“立委”谢欣霓、林重谟、高建智、台北市议员颜圣冠、台联“立委”黄适卓等人。

  告发状称,承审三位法官明知马英九犯罪事证确凿,依旧做出无罪判决,已构成“枉法裁判”罪事实。黄适卓等人表示,检方若不进行侦查,不排除将发起更大的抗争活动。他们也要求司法院追查三位法官行政责任,并送交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惩处。

  特别费案将传唤绿营四天王

  又讯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昨日表示,“特侦组”侦办民进党四大天王特别费案,近期内将传唤当事人说明。

  检方表示,特侦组传唤特别费案当事人,拟采用马英九模式,以电话联络到案。目前全案仍为犯罪事实不明确的“查字案”。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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