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症结:物管选聘未市场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57 南方日报

  住宅物管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结束

  业主代表对部分细节和实操性存争议

  问题症结:物管选聘未市场化

  本报讯 (记者/张玮 实习生/林燕德)《深圳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征求意见稿)》自10天前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昨日是征求意见截止时间,记者联系到多位业委会代表和物管企业代表了解情况,发现大部分人认为新标准较之旧标准有很大改善,有利于规范整个行业发展,但对于“菜单式”收费的实操性、多层住宅提高物管收费价格是否合理等也提出一些异议。

  观点一

  质疑“菜单式”收费是否具有实操性

  据记者了解,深圳此次拟出台的方案最大特点之一,就是将收费指导标准的形式由原来的“综合式”改为了“菜单式”,并至少为业主给出了3125种收费标准的组合。对此,许多业主认为这样的收费更加个性化。

  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说,菜单式让业主心里更有底了。但他认为,高层住宅最高一级的收费指导标准为3.9元/平方米·月,这个价格比较高。据他介绍,他所居住的高层住宅小区现在的物业收费为2.7元/平方米·月。“据我统计,目前我所在小区附近的物业收费平均在2.8元/平方米·月左右,根据指导标准,高层住宅最高一级是3.9元/平方米·月,比统计到的平均价格还高1元左右。”邹家健说,最担心的是物业管理公司以指导标准为由,要求涨价,否则降低服务质量。

  而深圳市金地物业公司品牌部经理董俭则认为,3000多种收费组合只是数字上的标准组合,但实际对一个具体物业项目,可供选择的收费是有限的。

  观点二

  多层如涨价需先提高物管水平

  此次新的收费标准方案将多层住宅收费标准上调了20%—30%,其中最高一级和最低一级的收费指导标准分别为1.3元/平方米·月和0.6元/平方米·月。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人员表示,这是在对这些住宅进行成本核算和调查后得出的。但对于这点,原文华花园业委会主任张学乾持有不同意见。

  他认为,目前深圳的多层住宅大部分是有些年月的老式小区,这些小区原来的物业管理状况比较混乱,受损严重。即使提高收费标准,业主上交的物业管理费也无法支撑小区重新维修的费用。张学乾担心,物业管理公司借此堂而皇之地涨价,小区真正的物权所有者——业主却不能获得相应的服务。

  与此同时,市人大代表吴立民也表达了类似担忧。“原来老的住宅区,尤其是政府投资兴建的住宅区,管理质量是不到位的。部分老住宅区还存在‘只收费,不管理’的现象,由于服务质量太差,拒交管理费的现象不少。所以,居民需要的是服务质量,如果质量好了,价格涨一些没有问题,但服务不提高,而只是提高价格的话,可能会引起很多居民反对。”

  观点三

  出台指导标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

  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认为,目前物管企业选聘尚未市场化,是物业收费问题的症结所在。“我住的景洲大厦小区,自主对物管公司进行招投标,使物管费从每平方米3元多降低到2元多。参与选聘的物管企业主动提出降价,而服务质量一点也没下降。”邹家健认为,物管企业招投标还未完全市场化,业主不能自由选聘物管企业,就无法与物管公司处于同一平台进行谈判。

  “我认为出台指导标准还是有现实意义,但这种做法还未解决根本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关于管理质量、收费标准应是一个市场行为,但这个行为没发育好,所以政府才出面制定一个参考价格,让双方谈判博弈时有一个凭据。但从长远看,应解决制度建设,即扶持业委会,让业主去监督,由业主监督和决定要不要其服务。”万科四季花城业委会主任许爱国说。

  观点四

  未成立业委会小区能否实行新标准最低价

  据有关部门的最新统计,深圳目前尚有50%的小区未成立业委会。而新收费标准规定,对于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管收费可由业主和物管企业协商确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对此,罗湖宁水花园业委会委员胡国剑认为,这个规定不利于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业主维权。

  “对于未成立业委会的业主来说,新指导标准实施时,仍要参照老标准,新指导标准形同虚设。”胡国剑提议说,希望能将该条改为: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实行新标准的最低价。“最低价的实行,让无业委会小区业主也能享受到新指导标准的保护。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接受这个最低价,就会主动促使小区成立业委会。”

  胡国剑还认为,新指导标准的出台是一件好事,但是物业管理上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仍未解决。“目前物业管理收费混乱,不是没有政府指导价,而是业委会没有定价权。所以关键是要让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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