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锤杀出轨妻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57 南方日报

  丈夫锤杀出轨妻子

  殷某因妻子网恋并欲离婚将其残杀,昨在中院受审

  本报讯 (记者/洪奕宜)妻子网恋出轨并要求离婚,丈夫一怒之下持铁锤将妻子杀害。昨日,深圳中院开庭审理了这宗因网恋婚变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丈夫殷强在庭上痛哭不止,他说自己对妻子爱得太深,因爱致恨才打死妻子。

  当着朋友面打死妻子

  殷强原本是一家纺纱厂的内保。根据检方指控,2006年10月以来,殷强之妻应某在网络上认识男子邓某并经常聊天、约会且开始同居。今年1月28日21时许,殷强以跳楼自杀为由,打电话将妻子应某叫回。应某于当晚21时40分回到南山区蛇口的住处,殷强以孩子小等为由向应某提出不要离婚,但应某以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方式为由,坚持要与丈夫离婚并要丈夫当场写下离婚协议书。

  殷强写完离婚协议书后,两人就与在其住房吃饭的朋友李某、朱某等人喝酒,此间,殷强仍多次央求应某回心转意,但应某仍表示丈夫懦弱、无能、不会挣钱,坚持要求离婚。饭后,殷强在收拾桌子时见办公台下有把铁锤,便拿起铁锤,趁妻子不注意时向应某头上打去,击中妻子的头部后,铁锤从他手中脱落,殷强再次捡起锤子继续往应某的头部猛击,被在场的朋友朱某、李某看见并斥责。

  其后,殷强放下铁锤走上楼顶准备跳楼自杀,被赶到楼顶的朱某劝下。后来,殷强便用手机向110报警,并带3000元钱与赶到现场的公安人员将妻子送到医院抢救,但经抢救无效,应某死亡。经法医鉴定,死者应某系被钝性物体多次打击头颅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犯有自首情节

  检察机关认为,殷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作案后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殷强为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他说自己并不想杀害妻子,否则也不会在事后送妻子上医院。不过,检方认为他还是存在杀人故意,否则不会连续几锤都击打在头部,铁锤脱手还捡起来再打。据殷强交代,他在击打妻子后上天台并不是要自杀,而是给妻子的哥哥打了电话,让他汇3000元到自己账户救治妻子。他说自己太爱妻子了,妻子突然就这样变心让自己接受不了。其辩护律师称,殷强杀人属实,但其妻子有过错在先,同时殷强有自首情节,也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故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理。法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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