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不减肥遭投诉 多次调解终退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57 南方日报

  宝安

  本报讯 (记者/吴永奎 通讯员/黄洁玉)听信商场促销员的话购买减肥产品,服用之后却无一点效果。发票上注明无效退款,商家却拒绝退款。日前,贺先生就自己的遭遇向宝安区消委会投诉。经消委会多次调解,商家作了退款处理。

  据贺先生介绍,今年7月11日,他在家乐福超市中购物,看见丽氏丽人专柜在售卖苹果醋果蔬纤维咀嚼片的减肥药品。销售员向他介绍说,购买3瓶可送1瓶减肥药,服用1瓶后可以减重3至5斤,并向他承诺服用无效可退款。贺先生听销售员承诺无效可退款后,便购买了3瓶苹果醋咀嚼片,同时要求销售员在购买发票上注明“若无效可退款”字样。贺先生服药后就开始腹泻,却不见体重有任何变化,他便来到丽氏专柜问个明白。贺先生说:“服完药后没有达到减肥效果反而还长胖了。要求退款时,对方陈经理表示要送我两盒再试用一下,但是到了柜台,销售员却要我购买两盒再送我两盒,我当场就拒绝了,服用无效我还会继续相信他们说的话吗?”贺先生称,他多次要求丽氏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退款承诺退钱,遭到对方的拒绝。无奈之下,贺先生来到区消委会投诉丽氏专柜,要求丽氏履行退款承诺。

  区消委会有关人士接到投诉后,立即多次联系丽氏公司调解此事。该公司负责人回应称,已经把款项退还给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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