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糖果替代找零属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09:57 南方日报

  区消委会走访各大商场后指出

  以糖果替代找零属侵权

  宝安

  本所讯 (记者/吴永奎 通讯员/龚学海)在商场购物,商场收银员常常会以糖果来代替零钱。最近,这一司空见惯的现象遭到众多消费者的投诉。宝安区消委会有关负责人在实地了解情况后表示,商场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以糖果替代找零有强迫消费者变相购物的嫌疑,属于侵权行为。

  日前,区消委会和深圳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在宝安区各街道进行了走访,发现宝城82区日佳百货、71区新友佳百货及江南百货等都存在以糖果替代找零的现象。对于消费者的投诉,一商场负责人解释说,用糖果替代零钱主要是因为零钱短缺,用完后很难及时兑换到零钱,并称这种现象并不是经常发生。该负责人表示,商场兑换零钱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总部统一兑发;二是各部门自行去银行兑换,但银行有时没有那么多的零钱,总部也不能兑发太多零钱,致使零钱根本就不够用。

  针对这种现象,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坚决表示,各大商场必须杜绝以糖果替代找零的行为。在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商场此举有强迫消费者变相购买东西的嫌疑,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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