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湖南应急管理工作两手抓 目标考核奖罚分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11:26 红网

  红网长沙8月21日讯(记者 李慧芳 实习生 宁敏山)信息漏报一次扣2分,处置不力或不及时每次扣2分……在湖南省政府向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以及省直有关单位下发的《湖南省应急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各项考核评分明细对全省的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了“奖罚分明”。

  《办法》中,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分为组织领导(20分)、值班应急(30分)、预案建设(20分)和宣教工作(30分)四部分。考核单位一旦出现信息漏报、迟报或处置不力、不及时等情况,都会被扣掉1—2分。扣分情况还包括未制订预案编制计划、未制订预案操作守册、未按要求开展宣传月活动、无值守制度、台账不全、办事机构职能不全等。

  凡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上的单位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同时,一旦考核单位出现迟报、漏报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中央、国务院点名批评,将被评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

  如果说《办法》中严厉的扣分制度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是种鞭策的话,那《办法》中的奖励制度则是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极大激励。《办法》明细了: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一旦有考核单位有应急管理文章发表在省级报刊的,每篇将加3分;国家级报刊的,每篇将加5分。

稿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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