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特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开始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15:0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刘荣)昨天,宝安区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表示从昨天起至9月30日,正式接受特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申请,救助标准学费5000元。

  据悉,申请学费资助的必须是通过考试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生,同时享受宝安区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的家庭子女。此外,通过考试被全日制高等院校录取的大学生,因家庭成员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等造成贫困,学期注册前半年内领取了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的家庭子女,也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和办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学费资助的同时,还可向市慈善会申请部分学费资助。市民可拨打咨询电话,区民政局:0755-29996094;市慈善会:0755--25832404。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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