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更像一道考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1日15:12 厦门网-厦门晚报

  根据商务部最新公布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今年12月1日起,包间费、最低消费、开瓶费等服务收费必须在餐馆收费项目中明示。但记者暗访我市数十家中小型酒楼时却发现,多数餐饮企业并不收取开瓶费。(昨日厦门晚报)

  开瓶费之争已经有好几年了,有商家强行收的,也有消费者不服和商家对簿公堂的,法院判决这类案子时多半支持消费者,但最后这个《规范》却出其不意地支持了商家,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商家的胜利。但实际上,这也是市场给商家出了一道考题,有问有答,就看商家怎么选择了。

  如果商家真把这个《规范》当成了支持,并“严肃认真地执行”,那可就大错特错了。从我市中小型酒楼的实际操作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商家还是没上“当”,这应该看成是我市商家成熟和理智的表现。

  市场经济就是商家和消费者共同组成的“联合体”,一般来说,消费者总是站在主动的地位上。商家要想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就必须懂得迎合消费者,让利消费者,争取消费者。站在饭店、酒楼的立场上,收取开瓶费和不准自带酒水也许能提高自己的利润,但这样的收法虽“合法”却“不合理”,消费者口服心难服,商家就会因这个利润而失去众多消费者。从长远利益来说,商家失去的要比获得的多很多。

  不要迷信《规范》会将商家们组成一个统一的价格联盟,就是组成了在市场经济面前也不堪一击,方便面就是典型的例子。我们的商业传统讲究和气生财,如果商家总是在开瓶费上纠缠,无疑是自断市场,自断财路。日前有新闻报道说,深圳八成酒楼不收开瓶费,原因是“怕被消费者抛弃”,就是最好的证明。

  奇怪的是,中小型酒楼很明白很理性,一些高档次的餐饮企业却放不下架子,不仅要收开瓶费,而且价码高得惊人。高档酒楼虽然说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但现在“皇帝的女儿”多的是,消费者毕竟有限,要是“皇帝的女儿”条件太高,让消费者“娶不起”,也照样“嫁不出去”。现在大型酒店亏本甚至倒闭的多的是,如果商家面对这个开瓶费不清醒,不理智,就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从这点来说,这个开瓶费不是商家之福;如果考虑不周,它其实是一个巨大的陷阱。

  上官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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