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首次提交“量刑建议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0:19 东南快报

  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交“量刑建议书”,这是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首次在简易程序案件中尝试的新举措。

  这一举措改变了之前检察官只管起诉,不管量刑的做法,明确向法官提出对被告人可以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的书面建议。

  检察官首次随公诉提交“量刑建议书”,是在近期一起“捉奸”丈夫涉嫌敲诈勒索第三者案件中。

  林某一直怀疑妻子红杏出墙,夫妻关系恶化后妻子搬出去,与传闻中的“第三者”租住在一栋楼的上下层。今年4月1日夜里,林某接到工友密报,妻子正与第三者鬼混。林某召来表弟赶去,“第三者”开了门,而妻子穿着内衣内裤躺在床上玩手机。

  一顿拳打脚踢后,林某逼“第三者”写下2万元欠条以补偿损失。“第三者”拿不出那么多现金,打电话向舅舅求助。舅舅报警,当晚林某和表弟被抓获。

  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林某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据其单位领导反映,林某为人忠厚老实,热心工作,4年来十多次得到单位嘉奖,已是单位管理人员。关于向“第三者”要补偿费,林某认为“是替孩子要抚养费,根本不知道要点补偿费也算犯罪”。且在林某被抓后,妻子丢下两岁的孩子和“第三者”私奔,检察官也联系不到她。林某上有老下有小,他被抓后一家人生活日渐窘困。

  林某所在单位写了一份请求书,希望对他从轻处理,并表示愿意保留林某的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对他严格监管。

  考虑到林某犯罪未遂,且“第三者”过错在先,又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良好,检察官在“量刑建议书”中建议法院对林某及其表弟予以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湖里区法院于近日宣判,林某等两人敲诈勒索罪名成立,同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宣告缓刑。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郑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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