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打掉一暴力犯罪集团 16名成员未成年人11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0:58 燕赵都市报

  

承德打掉一暴力犯罪集团

  庭审现场。

  本报驻承德记者 尉迟国利通讯员向禄

  ■新闻提示

  一个参与人数达数十人的暴力犯罪集团在承德覆灭,其中22名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近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2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高健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盗窃罪、购买假币罪、招摇撞骗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7万元。其余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12年不等,部分人还被处以额度不等的罚金。令人震惊的是,该暴力犯罪集团16名团伙成员中有11人是未成年人。

  ◎基本案情

  高健犯罪集团形成及恶行

  1981年10月1日出生的高健,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混。2001年,他因团伙犯罪被承德市劳动教育管理委员会劳动教育一年。但他不思悔改,从2004年秋季到2006年6月中旬,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诱骗青少年,在承德市双桥区进行有组织的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他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

  据犯罪团伙成员向警方供述,高健共安排了15个负责人,分别负责不同的区域,而这些区域的负责人都由高健直接指挥。同时所有收入全部交给“龙头老大”高健,再由他统一分配。甚至,高健竟将黑手伸向了在校学生。该团伙中15个“管事”的之一小洋(化名,犯罪集团成员,未成年人)供认,他负责管理承德市区某中学,在学生中收“小弟”,借此在学校中为高健传名造势。慢慢地,一个以高健为首、有数十名成员的犯罪组织渐渐形成,他们以“碰瓷”、“做账”、“转圈”等方式,进行敲诈勒索、贩卖假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在2005年到2006年一年多的时间里作案30多起,每次作案非法获利从几百元到近万元不等。

  高健一伙人的猖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06年7月9日,高健因涉嫌敲诈勒索、购买假币被双桥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7日因涉嫌敲诈勒索、购买假币、故意伤害被逮捕。随着高健的落网,这个团伙的其他成员也相继落入法网。

  ◎典型案例

  偷蒙骗诈:高健坑了朋友数万元

  ■盗窃朋友商店22种商品

  2004年,高健因经常为自家所开的小卖部进货,与双桥区一家小百货店店主张子彬(化名)经常接触并骗得了对方的信任,偷配了张子彬家里、商店和库房的钥匙。同年4月、5月,高健与小孙(化名,犯罪集团成员,未成年人)等人请张子彬夫妇吃饭,高健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到张家库房、商店行窃,偷得VCD机、复读机、电子辞典、计算器、MP3、石英钟等多种商品。高健低价卖出所盗商品,赃款绝大多数被他占有,有些东西没有及时卖出,高健竟将两台复读机和VCD机又卖给了张子彬,说是为了抓小偷,从摆摊处买的,张子彬给了他们450元。

  就这样,在高健的策划下,小孙、小杨(化名,犯罪集团成员,未成年人)等人又先后4次,编造谎言将所盗部分物品卖给张家。而高健等共从张子彬家盗得各种商品22种,经承德涉案物品价格鉴定中心鉴定,价值5952元。

  高健不仅偷张子彬家的物品,2005年5月份,他与小孙等人预谋,指使他人先后5次请张子彬夫妇吃饭,然后用钥匙打开张家房门,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5次从张家偷得现金共计5100元。

  ■贼喊抓贼诈人钱款

  一被请吃饭,家中就丢钱和东西,这也曾引起张子彬的怀疑,张把这事告诉了高健。“如果有人再请你吃饭,我来给你看门。”高健信誓旦旦地说。

  2005年5月,小孙、小杨等又请张子彬夫妇吃饭。张便打电话告诉高健,高健在门外藏起来,在张子彬他们走后20分钟,高健给张子彬打来电话说,有人在捅他家门。张子彬就带着小孙等赶到了家,高健假意说捅门的人跑胡同里了,小杨他们就打电话叫来了几个人,在胡同找了一通。后来,小杨说:“我们给你看门,帮你抓小偷,你得给5000元钱。”第二天,张妻给了他们5000元钱。

  ■导演苦肉计骗钱

  2005年7月的一天晚上9时多,高健打电话给张子彬说,抓到了一个偷张家商店的小偷,并将其带到店里,声称搜出一张存有8000元钱的银行卡。高健表示先把钱取出来还张,再将小偷交派出所。然而刚出去一分钟左右,高健就回来了,说小偷带着刀子将人扎伤后跑了。张子彬看到一个人正捂着肚子,地上有血迹,人们把“受伤的人”送到了医院。高健对惊慌失措的张子彬说,脾被扎伤了,“为你的事受的伤,你得出钱。”万般无奈,张子彬给了高健3500元钱。

  原来,高健安排于某装小偷,并让另一个人买来鸡血,他们将鸡血调好后装进塑料袋交给了闫某,于某骗张夫妇说卡里有钱,闫某等人押着于去取钱假装被扎伤,弄破鸡血袋将衣服染红。就这样,从2005年5月份到年底,高健指使他人10余次从张子彬处进行敲诈或骗取钱财,金额达4万多元。

  ◎记者手记

  家庭学校社会配合防止未成年人犯罪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的16人团伙成员中,竟然有11名未成年人,他们中间甚至还有在校学生,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问题引人深思。

  隆化县检察院孔宪宏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越来越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以财产型为主导,性犯罪、侵害人身权利犯罪并存的暴力型犯罪;二是纠合性、团伙性明显的暴力型犯罪;三是激情性、突发性和盲动性的暴力型犯罪;四是手段低劣、残忍,逐渐趋于成人化、智能化倾向的暴力型犯罪。

  教育界人士和检察官们建议说,对未成年人暴力犯罪的预防,应该从源头抓起,需要家庭、社会和学校三方面的配合。

  父母要以身作则,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做守法的模范,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学校要首先培养学生如何做人,其次要开展法制教育,切实担负起加强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任,使未成年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制观念。社会各方面要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多为未成年人提供积极健康的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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