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六型检察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1: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建设“六型检察院”

  □福建省长乐市检察院 刘学羽

  近年来,我院提出了建设学习型、管理型、创新型、科技型、开放型和效能型的“六型检察院”建设模式,通过加强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专业化管理,促进了检察官素质的有效提升。

  我院以“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契机,从多方面鼓励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和培训的同时,加快实施专业化复合型人才培养工程,把各类人才纳入上级院和本院的人才库,并定期派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带动了队伍素质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我院以建设“管理型检察院”为契机,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制度规范融入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之中。规范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岗位责任体系,通过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目标三个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了“一岗双责”的范围。制定了《干警绩效考评规定》,每月对干警进行机关效能考评和工作实绩考评,每季度对干警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评比、奖优罚劣,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我院从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管理机制入手,将机制创新融入到检察机关专业化管理中,积极探索自身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抓好人民监督员工作。二是抓好检务督察机制改革。三是抓好管理模式创新。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推行了主诉、主侦、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促使原有行政化的部门案件管理模式向更符合检察官管理特点的司法化模式转变,为实行检察官的分类管理夯实基础。

刘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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