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行政管理色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1:3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淡化行政管理色彩

  □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 林步东

  当前我国检察队伍的管理存在泛行政化模式问题。因此,检察队伍专业化管理的目标就是尽快建立一整套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专业化管理制度,使检察官成为社会的法律精英。

  淡化检察人事权的行政色彩,建立符合司法特点的人事制度。将人事权集中到检察系统,弱化地方权力对检察权的支配。建立检察官从业资格制度。建立畅通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层级检察官流动机制。

  淡化行政管理模式,探索并逐步建立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就目前而言,主要应该逐步完善分类管理配套制度,如明晰检察官等级、法律职称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以及主诉检察官等与分类管理的关系,避免因称谓过多造成模糊不清和操作不便等。

  建立检察官激励和检察权行使保障机制。在实现检察机关内部合理配置检察权的基础上,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保障检察官能够依法独立公正地查办和追诉案件;对于检察官的工资、福利制度,要尽快建立健全与检察官地位相适应,与检察官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建立并完善检察官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力的良性行使。检察官的权力必须接受监督,才能确保不被滥用或越权,要充分发挥现有的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并根据检察工作特点,主要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进行监督。

  根据业务需求,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与时俱进的专业化教育培训体系。

林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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