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将远赴缓刑犯家乡帮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2: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法官将远赴缓刑犯家乡帮教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实习生龙永辉 通讯员杨帆、李永安、陈笑尘)十七八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龄,但是五名少年为了找顿吃饭钱,竟干起了抢劫勾当,两次抢劫并致受害人一死一伤。其中,作案时只有17岁的杨某刚,当时已经买好了归家的车票,原本在次日即可回老家与家人团聚,却在他人唆使下参与了犯罪。

  昨天,这个佛山中院少年审判庭审理的首起案件一审宣判,杨某刚获轻判缓刑。

  “法官,我一定会重新做人!”杨某刚被解开手铐后激动不已,跪倒在法官面前表示一定改过自新。他已联系到老家的一家技校,准备学一技之长重新投入社会。

  今天开始,佛山中院的两名法官将不远千里,跟随杨某刚回老家,对其进行全面的帮教。中院表示,过去由于家住异地的罪犯监管困难,法院一般不会对家住外地的罪犯判处缓刑,这次是该院对异地判缓刑的罪犯进行帮教的一次尝试,使得那些情节轻微的外地罪犯获判缓刑的机会增加。这种做法在全国也属少见。

  获缓刑被告当场跪倒悔过

  昨天早上十时许,同为四川省西充县人的王某滨、杜某宏、任某浮、杨某刚、敬某鸿五人戴着手铐,身穿囚衣,在法警的带领下,慢慢地走到了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中央。法院对五人进行了一审宣判。

  “五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法官当庭宣判,判处王某滨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杜某宏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任某浮十二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敬某鸿三年有期徒刑,杨某刚则获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五人各处罚金。

  坐在旁听席上的王某滨的姐姐和姑姑当场抱头痛哭起来。法官在宣判后来到他们身边告诉他们,王某滨只要努力改造,还是可以将刑期减少的。两人的心情才渐渐平静下来。

  杨某刚的父亲也来到了现场,听到儿子获缓刑的消息后,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嘴角也露出了笑容。

  宣判后,法警当场为杨某刚解开了手铐。看到正在过道上的主审法官,杨某刚跑上前“咚”的一声就跪在了法官的面前:“感谢法官,感谢法院,给我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尝试赴缓刑犯家乡帮其改造

  据该案主审法官、佛山中院少年审判庭庭长霍彦杰介绍,从今天开始,该院将派出两名法官跟随杨某刚回到四川西充县老家。这是佛山中院法官首次跟随家住外地的缓刑犯人回家帮助其改造,在全国范围内目前也没有看到过类似做法。

  “这次跟随小刚回家,主要有两个任务。”霍彦杰表示,首先是到当地派出所,协助杨某刚报到,并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联系,使杨某刚的信息随时可以反馈到法院来;其次,到杨某刚所在的学校,向其老师说明情况,希望老师能够了解杨某刚的情况,尽力帮其重新融入社会。

  该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奉芳告诉记者,过去家在外地的被告被判缓刑的机会很少,这主要是考虑到法院不一定能对远在千里之外的缓刑犯人的改造情况了解清楚,一些案件中判缓刑的外地犯人回到老家后,在缓刑期限内又重新犯案,这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的因素。因此,法院对这些家在外地、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的被告,一般都不判予缓刑,而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判处刑期较短的有期徒刑。

  “我们中院正在努力地尝试,如此一来,一些家在外地、犯罪情节并不严重的被告,他们都可以获得缓刑,从而在社会和法院的帮助下走回正途。”奉芳表示。

  杨某刚:

  “在看守所,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

  “我要靠正路赚钱,自己养活自己。”

  马上就可以回到老家的杨某刚向记者讲述了事发当天的一切:“2006年10月18日那天晚上之前,家人已经给我寄来了300元,我也用这些钱买了车票,准备第二天就回老家重新生活了……”

  杨某刚说,当时5人在街上走着,就有人提议说要打劫弄些吃饭钱,看大家都响应他也跟着去了,还拿着受害人的提款卡去拿钱。被抓到了派出所之后,他才知道受害人被捅伤了,他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

  “我在看守所的这段日子里,法官多次来和我谈心,我不断地在思考,明白了很多道理,觉得自己长大了很多。”杨某刚说,他打算回家后继续学习,掌握一技之长,以后重新做人,改过自新。“我再也不会做那样的事了,我要靠正路赚钱,自己养活自己。”

  杨某刚的父亲已经提前按照儿子的请求为他联系学校了。这天,他将当地的一家技术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带到了法庭。他说:“学校已经答应接收他(杨某刚)了,学的是模具专业。我会亲自带他到学校,跟老师坦白他的一切,让学校一起帮助他改过自新。”

  案件回放:少年两度抢劫杀一人

  据法院查明,王某滨、杜某宏、任某浮3人均为四川省西充县人,年龄分别为17岁、20岁、18岁。3人来到顺德区大良后,经常游手好闲,后来还密谋实施抢劫。

  2006年10月7日20时许,在顺德大良良杏路,3人抢夺路过的龙某的手机,龙某反抗。王某滨竟然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在龙某的左大腿内侧猛插一刀,龙某当场倒地,血流不止,终因左大腿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2006年10月18日22时许,王某滨等人与分别为17岁和18岁的杨某刚、敬某鸿,在顺德区大良红岗一出租屋附近对豆某进行抢劫。豆某大声呼叫,王某滨拿出弹簧刀对着豆某左大腿就是一刀。后来,杨某刚持豆某的信用卡到附近的柜员机取款,未能取出钱。

  佛山中院少审庭审理的首起案件昨一审宣判,其中两未成年被告均获轻判。法院还将尝试建立起与缓刑犯家乡相关部门的联系。从今天开始,法官将跟随杨某刚回老家帮其改造。对家住外地的罪犯判处缓刑并跟踪帮教是该院一种新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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