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影照成药品广告 原毛泽东卫士长怒而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2:33 山西新闻网
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

  据中新社消息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先生(79岁,原毛泽东卫士长)状告韩先生、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郑州国医堂脑病医院、北京天天博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肖像权、姓名权一案,原告要求4被告人立即停止侵权、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50万元。

  原告诉称,河南省郑州国医堂脑病医院的韩先生与李先生拍摄过一张合照作为留念。2005年韩先生在未得到李先生的允许的情况下,将照片交给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用作药品“参蛇偏瘫胶囊”的宣传,该公司在其药品说明《中风偏瘫防治与康复》一书中和其药品宣传网站上宣称,原毛泽东的卫士长李先生在服用参蛇偏瘫胶囊一个疗程后,病症有明显好转,接着又服用两个疗程,配合康复训练,可拄棍站立缓步行走。韩先生还将照片授权给郑州国医堂脑病医院,并在网站上刊登。

  而李先生因病瘫痪十余年,其间从未服用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蛇偏瘫胶囊”,更不知道有这种药品存在。然而,北京天天博健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郑州羚锐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说明,于2007年4月12日又在《老年文摘》文化娱乐版上,为药品参蛇偏瘫胶囊做宣传广告,广告中明确刊登“毛主席原卫士长李先生患脑血栓服药后基本康复”。

  原告认为,4被告人在宣传过程中,未经原告允许,擅自使用原告姓名,侵犯了其姓名权。药品上市及广告登出后,原告家人每天接到数百个询问电话,严重影响了原告的生活及身体健康。故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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