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3:01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孙艳芹)昨日从教育部门获悉,我省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校和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新生。

孙艳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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