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撞 索赔贬值损失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3:0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武法研 记者 车文斌)昨日,武侯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车祸赔偿案,受害车主汪女士将车祸肇事方邓某、刘某告上法庭,索赔车辆维修和贬值损失两种费用近2万元。据悉,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车主提出赔偿汽车贬值损失费,这在成都市还是首次。

  据汪女士诉称,今年6月12日,她的丈夫驾驶车牌为川AQD787的雪佛兰私家车外出。就在车辆从武侯区浆洗街往一环路方向行驶等候红灯时,邓某驾驶刘某所有的川ADK801的广州本田轿车从后追上,两车发生追尾事故。后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认定,邓某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经成都衡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鉴定,邓某此次侵权行为,导致汪女士的车辆价值减损6000元。汪女士认为,邓某驾车不当,发生车祸,造成自有的车辆被撞伤,从而造成贬值,这贬值部分理应由其负责赔偿。在索赔无果后,她向武侯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支付汽车维修费13961元,并赔偿汽车贬值损失费6000元。

  法院受理后,对此案表示极大关注。据了解,此前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从未涉及汽车价值的损失。本案中,汪女士既索赔汽车的维修费损失,同时索赔汽车的贬值损失,这在成都市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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