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协议是一颗慈善种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3:50 北京晨报

  接受资助者用捐赠回报社会

  从现在开始,河南省接受慈善助学基金资助的学生将签订道德协议,工作之后自愿捐赠不少于受资助额的善款。这是8月18日上午记者在“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启动仪式上获悉的。(《北京青年报》)

  接受慈善助学基金资助的同时,还要签订一个道德协议,在一些人看来,这样的协议似乎有强制之嫌。但“自愿捐赠不少于受资助额的善款”的规定又告诉我们,河南省“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与接受资助大学生签订的这个道德协议,其实是一颗“慈善种子”。

  不可否认,在一些大学生因拖欠助学贷款,而频频被银行和学校列上“黑名单”的今天,这份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道德协议,依靠的只是学生的道德自律,这首先就是出于一种对受助大学生的信任,是把他们看成是有信用的自然人。中国有句古话叫作“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学生在困难的时候受到慈善助学基金的资质,待自己学业有成之后,自愿捐赠不少于受资助额的善款,既是自己的义务,更是一份道义上的责任。

  中国有句古话叫作,“送人玫瑰,手留余香”。而心理学家也告诉我们,人在付出时获得的成就感,是其他任何事情也无法比拟的。在河南省“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与学生签订的这份协议中,既没有要求学生一定要归还曾经接受的助学金,更没有通过这个协议为基金会自身获得回报。他所要学生做的,仅仅是在“工作之后自愿捐赠不少于受资助额的善款”。自愿捐赠让受助者变成资助者,让大学生在履行自身义务中回报社会的同时,也获得了外人难以体会的成就感。

  其实,没有强制条款的道德协议还像一个雪球,在受助与资助的不断滚动中,扩大了慈善基金的受益面和影响力。先行受助者在道德协议的约束下,自愿捐助不少于受助额的善款,就会收到“1+1>2”捐助效果:受助者帮助受助者,受赠人又成捐赠人,一代又一代大学生捐助的生生不息,谁能说他不像是一颗衍生慈善的种子呢?

  道德协议成慈善种子,其中传递的精神,必将成为推动社会和谐源源不断的原动力;而物质上的资助必定会引发道德上的接力。道德协议衍生出的慈善行为薪火相传,不仅体现了慈善助学的管理智慧,更是诠释了以人为本的无穷魅力。

  因为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一些大学生因拖欠助学贷款,而频频被银行和学校列上“黑名单”。而这份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道德协议,依靠的也只是学生的道德自律。

  

道德协议是一颗慈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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