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充作高温补贴? 要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4:0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省劳动保障厅于前日下发了《关于制定高温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应按每人每天6—10元的标准向在高温下从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那么,我市目前是否有高温补贴,又是如何操作的呢?昨日,记者来到户外,对几种从事户外作业的工种进行了采访。

  “啥补贴?我们没有,一个月就那么多钱。”昨日下午,记者在玉双路口看到,环卫工人林大姐正拿着一把长扫帚用力清扫垃圾。林大姐告诉记者,她的工作时间是从中午12时一直到晚上10时,清扫街道,风雨无阻,高温时只能领到两盒藿香正气水。

  昨日中午,记者在青羊大道一工地内看到,虽然烈日高照,但建筑工人刘师傅仍在蒸笼般的简易工棚内锻轧钢筋。刘师傅说,在工地务工以来,不论天气有多炎热,他们都得上工,“天气热时,公司会给我们提供白开水或饮料。”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的高温津贴,刘师傅表示没听说过。工地一位管理人员称,高温津贴已在工人的工资里有所体现,只是工资单里没有反映出来。

  昨日下午4点过,玉双路上,一位交通协管员正站在自行车道指挥交通。他干协管员工作刚半年多时间,6、7、8月每个月都有20元的补贴,昨天才刚刚发了本月的。整个夏天除了这60元补贴外,公司通常还会发一到两次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其余就什么都没有了。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称,在露天工作或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要免费为其提供足够、卫生的清凉饮料,但清凉饮料费不应从工资中扣除,更不能折合现金抵消高温津贴,发放高温津贴要用现金补给,不能用食物折合现金抵消补贴,用人单位拒发现金补贴属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不发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但投诉需保留有效证据,“有效证据就是劳动者每月的工资单,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补贴,就会在工资单中设立此项”。

  本报记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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