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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否向朋友前妻索要婚前债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4:43 大河网-河南日报
编辑同志: 一个朋友在几年前向我借了2万元钱,并写有欠条。现在他离了婚,并把财产都转移到了他妻子名下,自己却失踪了。请问,我能向他前妻催讨债务吗? 读者向城向城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债务清偿。)规定情形的除外。” 因此,你可以要求他前妻偿还该债务。除非她证明自身情况符合上述法规第二十四条与第十九条第三款中的规定,否则,她应该承担该债务。⑩6 新野县人民法院宋豫柏延波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