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20日普通中专第二次录取 五年制和3+2 今年不降分录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5:05 大河网-河南商报

  商报讯(记者连惠燕)昨日,从省招办传出消息,我省今年普通中专第二次集中录取定于10月15日至10月20日进行。为保证五年制和3+2的招生质量,本次录取不降低录取分数线。

  据省招办有关人士介绍,本次集中录取五年制和3+2执行第一次集中录取时公布的各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征集的学生要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大中专、小中专要优先录取参加高招、中招升学考试的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凭毕业证录取新生。

  第一次集中录取未完成的五年制、3+2以及小中专计划面向全省使用。五年制和3+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打印录取名册;小中专和大中专实行指导性计划,由学校确定录取比例。

  该人士表示,为了保证五年制和3+2的招生质量,本次录取不降低录取分数线。五年制和3+2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做调整。

  对第一次集中录取的五年制和3+2新生,学校不经考生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其类别。对新征集的学生在第二次集中录取前不得对其作最后承诺,新生被正式录取前不得收取学费,对未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乱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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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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