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装好摄像头 下午就拍到了偷车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6:53 燕赵晚报

  网友摄像截图

  水柔:您好!我的自行车被偷了,心情很郁闷!

  值守记者:在哪里呀?

  水柔:就放楼道里了,单元门没有锁。我家摄像头录下小偷的样子了,可是过了快1个月了,还是没抓住。

  值守记者:你家的摄像头??

  水柔:我家的报箱有一阵子老丢锁,连丢了四个密码锁,怀疑是哪个小孩捣乱。老公生气了,就把电脑用的摄像头拉阳台上了,我家住在1楼。结果中午刚装好,下午自行车就丢了。

  值守记者:能不能传过来看一看呀?

  水柔:小偷就跟开自己的自行车一样快,郁闷死了。录像不是很清楚,但大致能看清楚。那个小伙子个子很高,走路有点撇拉。

  值守记者:刚看了一下,是够快的。你住哪个小区?

  水柔:炼油厂生活区,离市区挺远的。

  值守记者:你确认他骑的就是你那辆?

  水柔:没错,捷安特牌,银灰色的,花了900多买的,就没敢在楼外面放过。丢了以后,心疼得不得了。我现在走路老看别人自行车,都快成毛病了!

  值守记者:当时探头就安在窗户外面吗?

  水柔:是的。中午下班还在,老公下午6点下班就没了。录像上有时间,下午5点12分丢的。

  值守记者:哪天的事儿?

  水柔:7月27日。

  值守记者:报警了吗?

  水柔:报了。录像也提供给派出所了,但到现在还没抓住小偷!

  水柔:也巧了,摄像头在丢自行车那天刚装好,中午装的,下午就丢了!(这简直是)专门给那小偷装的!我想请各个小区的门卫都看看,希望能早日抓到小偷。

  【录像回放】

  不到1分钟偷走了自行车

  在网友“水柔”传过来的视频录像上,能清楚地看清推走自行车小伙子的身影。小伙子看样子不过也就20多岁,穿一个红色T恤。通过录像可以看到,事发时现场并没有人,“红T恤”边走边瞅着楼道的防盗门。在看到网友“水柔”单元的防盗门没有上锁后,“红T恤”环顾了一下周围后,径直走到了防盗门前,并先往里望了望,观察了一会儿后拉开防盗门进入楼道里。录像上显示,不到1分钟,“红T恤”就从单元楼内出来了,不过这回身边多了一辆自行车(就是网友“水柔”的那辆捷安特)。“红T恤”再次环顾了一下周围,飞身跨上自行车,猛蹬而去。

  【新闻延伸】

  警方提倡私人安装“电子眼”防盗

  但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目前,安装监控设施的场合越来越多,与公安机关、单位企业在公共场合和特定区域大量安装的监控设施相比,个人安装监控设施数量虽然较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已经出现。从网友“水柔”讲述的事情上,我们也能看出来,居民的科技防盗意识也在逐步增强。

  但与此同时,私人安装监控设施也可能会带来一些侵犯别人隐私的麻烦。私人安装监控设施到底需要注意什么呢?

  河北世纪鸿业律师事务所的王军营律师认为:目前对于私人安装监控设施的问题,国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如果究其合法性,无非是两点。一是要看安装这些监控设施的目的,二是看他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网友的做法是维护自身权益,法律上自然不会干涉。

  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技防大队大队长赵东升说:对于网友的做法表示肯定。2004年实施的《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居民为维护个人权益而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属于合法。赵东升说,目前警方为加强居民的防范意识,一直提倡和推广在社区内安装诸如报警器、楼宇对讲、电子监控之类的技术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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