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钱忘了拿回借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6:54 信息时报

  读者张先生:我托父亲还钱,父亲居然忘了拿回借条。现在,那人在当地法院起诉。父亲说法官仅凭一张借条定案,就让我们家输了官司。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答:你说已还了钱,对方说没有还,双方各执一词,但对方却持有借条这个非常有利的证据.如果你真是还了钱,那确实有些冤枉。幸好这只是一审的结果,你提出上诉的话,还有一次辩白的机会。

  在民事诉讼中,除了书证以外,还有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等。那么,你应问清楚你父亲,在还钱时是否有他人在场?如果有人在场看到你父亲确已还了这1000元借款,可以请他们出庭作证,证明你借款已还,只是未收回借条。这样在法院二审开庭时就可能翻案。

  通过这件事,我们得提醒你今后向任何人借款还款都要办理借还手续,尤其是还款时一定要索回借据,最好的作法是让对方写下已收过你的还款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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