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不办事 律师要退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6:54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通讯员 海法宣) 一律师收了钱,声称会帮客户梁先生追讨欠款。谁知35万元到手后,该律师竟两手一摊什么都没干,并拒绝返还律师费,随后更是不知所踪。倒霉的梁先生欠款没追成,又添“新痛”,只好诉诸法律。记者昨日从海珠区法院获悉,律师林某被认定为不当得利,必须返还35万元。

  2004年9月26日,律师林某以帮梁先生“通过正当途径追讨广州大道北某当事人拖欠施工余款”为名,收取了30万元,作为“律师费用”,并承诺为期二个月,如逾期则退回所有费用。2005年3月24日,林某谎称费用不够,又让其支付了5万元。然而至诉讼时止,林某都未能追讨施工余款。梁先生多次要求林某退还所交付的35万元款项,林某均无理拒付,遂诉至法院。

  该案开庭时,林某去向不明,没有出庭答辩。海珠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26日、2005年3月24日林某曾分别写下收条,内容为收到梁先生人民币共计35万。法院认为,林某因未能为梁先生追讨工程款,故其收取的35万元属不当得利,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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