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院校不得用广告欺骗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8月21日讯 今年专科重新征求志愿录取将于9月23日至27日进行。鉴于部分高校在媒体上进行不合规定的宣传,扰乱了正常招生秩序,省考试院要求院校不得在广告、招生等环节欺骗考生。

  省考试院要求,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民办高校不得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擅自调整、变更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的有关内容。民办高校法定代表人要对本校招生章程执行情况和广告发布情况负责。独立学院的举办者要加强对独立学院招生全过程的监督。严禁发布与经过审核备案的内容不相一致的章程或广告,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吸引欺骗考生入学。补录高校名单、考生报名资格线和缺额招生计划由省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重新填报的志愿均由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招生学校不得接受考生填报志愿,不得以押金、报名费等名义收取任何与招生挂钩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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