蚍蜉撼动垄断大树 法律当该及时出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41 法制日报

  一大早就接到了李召平的电话。他语气轻快地告诉记者,从现在起,北京网通对有北京房产证明或工作居住证的外地人,安装固定电话时将不再收取押金。

  李召平是挑起去年那桩备受社会关注的“外地人诉北京网通歧视案”的原告。随即,北京网通客服热线向记者证实了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北京网通于今年4月推出的新政策,只要有北京的房产证和工作居住证中任意一个证明,就不用再交纳500元押金。“虽然没有面向社会公布,不过用户去办理时就都会知道。”

  好一个峰回路转。北京网通居然如此低调地调整了自己的政策!

  同为垄断行业的工商银行本月初也宣布了一项改革:延续43年的“一年=360天”个人活期存款计息方式被废除,如今按存款人在银行存款的实际天数支付利息。此前,工行使用无论大、小月每月都按30天来计息。

  由于之前,工行的这条霸王规章遭到过北京储户段先生的叫板,虽然段先生同样也和李召平一样输了官司,但如今两大垄断巨头同样的“破冰”之举,不禁让人觉得,这官司和改革之间,显然有某种密不可分的联系。难道非得有强烈自我保护意识的消费者,才能逼出一个逐渐趋向提供合格与公平服务的企业?

  装糊涂或睁只眼闭只眼,非得等着有消费者冲上来,对不平等、不合理的过时法律法规进行一番对抗,然后才站出来对保护自身既得利益的法律法规进行辩解,不得已才进行适当修改,这就是时下许多行业的习惯性做法。

  事实上,“霸王”条款和服务陷阱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依然存在某些严重的行业垄断,依然缺乏严格的企业监督机制和行业服务规范,这才助长了企业堂而皇之地单方制定服务合同,而遑顾消费者的利益。

  所以,无论是李召平还是段先生,近年来,每当包括律师、学者以及普通公民在内的各位有识之士对一些明显有违公平、正义的霸王条款宣战时,由于自身与对方力量的悬殊,总会让人感到一种类似于唐吉诃德持长矛与风车大战的莫名悲壮。

  市场的精义就这样被忽略了。经济学上说,市场的精义本在于给客户以知情权和选择权,实行产品与价格对等原则,而不是在剥夺后两者的同时收取高额利润———从垄断行业逐渐转化的企业在强调市场化时不应该忘记:权利和义务应是相辅相成的,享有垄断这种特权的企业,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至少,在为公众服务时,不拿那些明显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霸王规定”损害公众的合法权益吧;至少要做到交易公正、公平,令人心服口服吧?

  毫无疑问,即使今日两大机构的进步,是经公民李召平、段先生等人推动而来,但从社会整体看,面对更隐秘的各种霸王条款,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进行及时有效的作为,不管公民个人在外部如何努力,总体来说,效果还是微末的。

  制度的公平正义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只有有关方面依法及时、主动、全面地对现实生活中那些明显有违公平正义的霸王规章进行审查并及时加以修改、进行制度层面的完善乃至取消和废除,才能让市场逐渐地往良性的路上发展,才能更有效地维护社会应有的公平正义。

  新闻背景

  李召平既有房产证明又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2005年7月,在去北京网通一营业点办理固定电话安装时,却被要求加收500元押金。感到受了歧视的李召平一怒之下,把北京网通告上了法庭。和许多个人单挑垄断行业的案例结果一样,法院一审、二审、终审均判令他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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