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揭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莫小松8月20日,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揭牌仪式暨首期研修班开学典礼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由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东盟十国分别派出各两名法律专家聚首广西南宁市,参加为期4周的首期研修班,学习中国与东盟其他各国的法律制度。

  中国—东盟博览会常年法律顾问张树国律师说,中国和东盟以及东盟各国之间的司法制度都存在差别,涉及经贸、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都不一致,在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地举办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将加速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构的建立。

  张树国说,目前,中国与东盟间如果发生经贸争端,可以依照《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解决。但是,目前中国和东盟经济合作没有争端解决机构,专家组亦没有真正运行。随着中国与东盟双边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增强,出现争端是必然的,尽快建立自贸区争端解决机构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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