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内容首次纳入“绿色”考核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4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1日讯 记者王晓雁今日上午,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绿色网络文化产品评价标准》,这是我国继绿色网游之后,首次将网站、频道、栏目等网络文化产品也纳入“绿色”考核范围。今后,网民可依据网站是否有一个“绿色”标签,来判断此网页有无涉及“黄”、“黑”等不良信息。

  记者了解到,该标准的评审对象分为整个网站内容、网站频道内容、网站栏目内容及以网络为载体的其他产品四种形式,并按照“社会与文化类”、“新闻与媒介信息类”、“科学与技术类”、“教育类”等五大类内容,从“信息内容”、“产品的表现形式”和“操作方式”三个方面接受评审。

  标准强调,绿色网络文化产品不得含有助长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内容,如具体描述犯罪、暴力行为,对肆意伤害、杀人等暴行持肯定态度等;没有导致未成年人形成错误生命观的内容,如不尊重他人的生命权或有劝导自残或自杀行为的内容;没有助长未成年人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没有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的内容,如描述吸烟、饮酒、吸毒的好处等。

  为配合此标准在互联网上的全面实施,互联网协会将于近期开展绿色网络文化产品推荐评选工作,并欢迎公众对不符合要求的网络文化产品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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