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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7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56 广西新闻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的决定》已经2007年7月10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陆 兵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完)
相关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实施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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