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食品安全不能单靠市长放狠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邬凤英

  “对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从经济上从重处罚,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使其违法的成本极高、代价极大。”这是广州市长张广宁日前在加强产品质量工作大会上放出的狠话。(21日《南方都市报》)

  张市长把话说得如此不容置疑,有什么具体措施跟进吗?有的,“张广宁透露,近期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食品为重点的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不过如此!

  我不是怀疑张市长的决心,也不是不相信政府部门的执行力,而是说,从历史的经验来看,诸如此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总是难以产生真正持久的效果,都陷入“整治→好转→报复性反弹→再整治”的怪圈中,违法者和执法者大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究其原因,就在于市长也好,政府相关部门也好,都不可能长期将主要精力和执法资源集中在一个方向上,市长的注意力一旦发生了转移,对违法食品的高压态势就将变成低压态势,食品安全问题就会故态复萌。

  更让人担忧的是,以行政首长的个人意志为主导,再加上“要从经济上从重处罚”的要求,很可能会诱发出执法经济来。这些年来的教训是,执法经济并不能达到预期执法目的,而只会腐蚀执法机构。这和预期的执法目的刚好南辕北辙。

  那么,怎样才能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呢?我以为,只有靠法治。因为法律不会疲惫,不会出现注意力转移的现象,清晰准确的法律条文,严格而统一的执法,会让所有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产生稳定的预期,进而约束制假贩假的冲动。

  所以,张市长如果真的想使狠话变成实实在在的铁拳,那就不能满足于在大会上说一说,也不能满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而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的总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把意图变成一项法案,提交人大通过,使政府意志能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这样,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才不会时紧时松,不会人去政息,也便于公众监督。

  法规要能发挥预期效应,应具有几个特征:一是能动员所有消费者参与监督,如可以规定将罚金的一半作为奖金,奖励给积极举报的消费者;二是要有高额的惩罚性罚款,这样才能起到“让违法者倾家荡产”的效果;三是要对制假贩假者追究无限责任,终身禁止其进入食品行业;四是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即食品生产厂商在指控面前,必须自证清白。

  在对食品安全都痛心疾首而又束手无策的情况下,张市长能不能做到“食品安全在广州”?我们拭目以待。(作者系广东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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