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挤水分”全省“大招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04 大河网-大河报

  ▲我省首次“有标底招标”,为全省1072家公立医院集中采购药品

  ▲药企只有拿着在全国销售的最低价,才能进入我省的招标门槛

  ▲能不能挤掉“水分”,招标结束后将集中公示让群众看个“清楚”

  ▲明年起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同药同价,让群众用上廉价药

  【核心提示】

  药价虚高、医院乱收费等是加剧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药品在流通环节产生的药价虚高问题,全国目前推行的有效解决办法就是政府主导的网上“有标底招标”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河南首次以省为单位的全省公立医院药品“有标底招标”集中采购将于8月下旬至9月上旬举行。我省1072家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每年要销售近80亿元的药品,药品销售金额仅次于北京、广东等省市。一旦不能中标,可能全年失去河南市场,近日,全国各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老板云集郑州,开始“未雨绸缪”。

  所谓“有标底招标”,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挤掉药价虚高水分,但这次药品招标能否给群众带来真正实惠?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的采访。

  □记者李敬欣实习生郑博斐

  我省首次实行药品全省“有标底招标”

  把孩子从豫南某市中心医院转诊到省人民医院的邱先生,这几日一直在对照着孩子的住院一日清单琢磨:在那家市中心医院,一盒小儿退热合剂的价格是17.25元,而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的小儿退热合剂,省人民医院一盒零售才8.74元。邱先生又对照了抗病毒口服液的售价,那家中心医院是6.67元一盒,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的抗病毒口服液,省人民医院售价一盒3.6元。

  按说,省级医院的价格应该比市级医院的价格高,这是怎么回事?

  护士长告诉邱先生,省人民医院原来的售价也很高,去年10月份省直医院和郑州市49家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进行药品招标时,实行“有标底招标”,不仅将药品虚高价格的水分挤了出来,更实现了省直医院和郑州市医院药品的同城同价。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审计处副处长李红星说,我省原来的药品招标是省直医院和18市分开招标,虽然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药价虚高,但是各市之间信息不统一,标底价格掌握不一致,因此导致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的药品在省直医院和各市医院价格不一的情况,甚至在省会郑州,省直医院和郑州市医院的同一厂家、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同一包装的药品价格都不一致,有的价格还差异巨大。如排石颗粒,豫南某市的中标价为15.8元,豫北某市的中标价为17元;清热解毒口服液 豫南某市的中标价为3.5元,豫西某市的中标价为4元。省直某医院使用的一种抗肿瘤用药零售价格124元一盒,而郑州市某医院仅售96元。同样一盒药品,差价达28元。综合分析,药价存在明显虚高成分是毋庸置疑的。

  “同省不同价的情况明年将在我省消失,同时,药价虚高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李红星说,从今年8月下旬开始,我省将统一施行网上“有标底招标”采购,各市不再分别组织药品招标。这一轮招标的药品,将从明年1月份配送到医院。届时,我省所有县级以上的1072家公立医院将实现同药同价,药价虚高的水分也将被大大地挤出。

  政府主导的招标替代中介机构招标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医药卫生领域出现了医药购销“回扣”等不正当竞争现象。1993年开始,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把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作为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件大事来抓,我省先后探索出“平顶山招标模式”、焦作“四位一体”招标模式和安阳“有标底招标”模式,这些做法得到了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的充分肯定,有些已在全国推广。

  截至目前,我省的药品招标,有的市已进行了十几轮,每年的招标统计数据都显示,药价都是降低了百分之十几以上。但是,老百姓一个明显的感觉,却是药价越来越高,越来越吃不起药了。

  问题的症结在哪里?一位长期从事药品销售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一降就死”、“死后重生”造成的。最近几年,国家发改委降低了一部分药品的价格,但是药品一降价,厂家就停止生产,柜台上就找不到降价药,患者根本买不到降价药。另外,药品招标集中采购虽然每年都降低了一部分药品的价格,但是,一些药品价格一降低,利润薄了,厂家立即停止生产。在主要成分不变的情况下,改换包装,或者改变剂型,或者添加一些辅料,然后重新申报为“新药”,用“新药”来替代老药。这些所谓的“新药”,价格不菲,往往比原来的老药价格攀高数倍、甚至数十倍。这样看似药价降了,其实,用所谓的“新药”替代,老百姓吃药的负担根本没有减轻,相反,负担还大大地加重了。

  随着浙江、海南等地药品生产企业“新药”审批猫腻的曝光,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层面问题的暴露,国家严格了“新药”的审批,以改换包装、改变剂型、添加辅料申报“新药”的口子基本上被堵住了。但按照国家六部委原来的规定,从2000年开始,药品招标必须全部由中介机构主持。中介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医院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都乐意招价格高的药品。因为,中介机构是靠收取服务费生存的,按照规定,其收取服务费的标准是2‰~6‰(后调整为2‰~5‰),药品招标的标的数额越大,其收取的服务费越多;药品进到医院,医院销售的药品价格,是药品招标价格分别按照15%和24%的比例进行加价(现在统一调整到15%),招100元一盒的药品,其可以加价15元,卖一盒药就可以挣15元,而招10元一盒的药品,其只能加价1.5元,卖一盒药才能挣1.5元;而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药价越高利润则越高。这个利益共同体使药价越招越高。

  安阳市探索出的“有标底招药”经验,成为目前解决药价虚高没有更好办法时的好办法,受到国务院纠风办和卫生部的肯定。2006年4月,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六部委发文,明确要求在全国推行“坚持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省卫生厅巡视员、原省纪委驻省卫生厅纪检组组长李么丁对此深有体会。

  他说,不少地方由中介机构主导的药品招标,非但虚高的药价没有降下来,又出现了“三高”现象(中介机构服务费收得高、药品中标价高、医院加价率高),反而加重了医院和企业的负担,并滋生了“购药回扣”、医生“开单提成”等腐败现象。

  现实是,真正吃药的患者是弱势群体,但在药品招标采购过程中,没有哪个中介愿意为弱势群体说话。只有政府出面才能替群众说话,替群众争取权利、谋取利益。

  因此,以省为单位的“有标底招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由政府代表人民群众主导招标采购全过程,增强了政府责任,可以彻底打破医疗机构、企业和中介组织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应该能够降低药价,让群众得到实惠。

  收集全国标底500万条虚高药价难进我省大门

  能否降低虚高的药价,标底制定得合理与否直接关系着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成败。

  标底制定得高了,降低不了药价;标底制定低了,低于药品的实际价值,药品生产和经营厂家无利可图,就不来投标,招不到群众急需的药品。

  有专家认为,以政府主导的药品“有标底招标”采购,实际上成了政府和药品生产企业、药商之间的利益博弈,是降价与反降价的“斗争”。

  目前,我省需要招标的药品目录已经挂在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www.hnyyzb.com.cn)。8月底9月初,我省的药品招标将全面展开。

  我省共有县级以上公立医院1072家,每年的药品销售总额约为80亿元,仅仅位于北京、广东等省市之后,是一个药品消费大省。很多药品生产厂家和经营者都明白,失去了河南的药品市场,其生存的艰难不言而喻。

  我省制定的药品标底,是各个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能否进入我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门槛。目前,全国各大药品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的老板都云集郑州,一场药品争标战一触即发。

  我省的标底是如何制定的呢?

  省药品招标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说,河南的药品招标标底设置共有五个参考标准:一是收集了10个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省(市、区)新一轮药品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根据一定的离散度,去掉明显偏离值,取最低值作为制定标底的依据。二是收集了去年和今年我省18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根据一定的离散度,去掉明显偏离值,取最低值作为制定标底的依据。三是抽查了省、市、县三级共10家医院药品的实际购进价,根据一定的离散度,去掉明显偏离值,取最低值作为制定标底的依据。四是抽查了10所大型医药超市的药品零售价格,去掉明显偏离值,再去掉最低值、最高值,加权平均后,倒扣一定的比例作为制定标底的依据。五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政策调整的品种原中标结果按比例升降,作为制定标底的依据。综合比较上述五个方面的数据,取其最低值作为标底。

  因此,各个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只有拿出在全国销售的最低价,才能进入我省的招标门槛。

  另外,从去年下半年至今,我省共采集了1万~1.2万个药品品规共500万条价格信息,并进行了分类归档。而我省医院一般使用的药品品规,市级三甲医院在1500个左右,省级医院如省人民医院和郑大一附院使用的品规有2000多个,这500万条价格信息囊括的1万~1.2万个药品品规,应该包括了省所有医院使用的药品价格信息。

  计算机控制评标程序自动生成“低价”标底

  省药品招标办有关负责人说,但具体到某一种药品,其标底到底是多少,现在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标底只有进入评标程序后,在监督部门的组织下,将省药品招标办采集到的全国10个省市,我省18个市、10家医院、10家医药超市的价格进行对接,计算机依据设定的程序将自动生成每一种药品的标底。”

  省药品招标办负责人举例说:如某企业生产的某种牌子的血栓通片剂,同一规格、同一包装、同一剂型,我们采集到的中标价格为:在安阳市的中标价为一盒15元,在省直医院和郑州市的中标价为15.3元,在商丘市的中标价为17元,在三门峡的中标价为16元,在信阳市的中标价为16.5元,在驻马店市的中标价格为7元,在湖北省的中标价为16.5元,在四川的中标价为14.8元,在北京的中标价为20元,在广东的中标价为25元,在山西的中标价为10元,在江苏的中标价为16元。

  进入开标程序后,在省政府纠风办、省检察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数据对接后,计算机会自动将明显的偏离值去掉,即驻马店市的中标价7元、山西省的中标价10元和广东的中标价25元等,然后根据离散度,确定该药的价格在16元左右,由于四川省的中标价格为14.8元,最低,因此计算机会自动确定该药品的标底为14.8元。

  可能有的厂家会说,我们是大厂,与小厂不同,虽然都是经GMP认证的,但质量还是有区别的,标底不应该以价取胜,否则群众将用不到质量高的药品。

  为避免这个弊端,我省收集的500万条信息,将每一个生产厂家生产的每一个品规的药品在全国的销售价格都进行了收集。如华北制药厂的青霉素钠,收集了每一个品规在全国的中标价、在我省的中标价,经计算机自动处理后,取其最低值作为标底。如某私营小厂生产的青霉素钠,也是按照这样的程序确定其标底。小厂的中标价与华北制药厂的价格可能相差很大,但只要华北制药厂投标标底以在全国的最低价投标,肯定能在我省中标。

  我省公立医院临床需要的1万~1.2万个品规的药品都将制定一个标底。不在标底范围内的,根本进入不了这次招标的门槛。

  招标之后价格大公示药价降药企也“减负”

  药品“有标底招标”采购,目的就是降低药价虚高,让群众吃上质价相符的药品。

  省药品招标办有关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去年10月份,省直及郑州市49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药品招标总额20亿元,药价平均降幅23.7%,直接让利患者4.5亿元,基本实现了省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同药同价,并大大缩小了医院和街头药店的药品差价,甚至很多药品实现了院店同价。

  仅以此比例,按照今年我省招标药品总额80亿元计算,将会让利群众13.5亿元。

  有关负责人介绍,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不但能够挤掉药价虚高的水分,还能够大大减轻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负担,从而让他们降低经营成本,以便更进一步降低药价。

  例如,以往我省18市每年一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每年要派人到18个市分别进行招标,最起码要提供18份资质证明、经营执照等资料。现在是全省一年一次,可以节省17次的差旅费、复印费等开支。

  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到18市投标,一份标书按150元收费,参加我省药品招标的企业大约有3000个,标书费用共需要810万元。现在以省为单位一年一次招标,仅需要标书费45万元,仅此一项,可为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节省765万元。

  更大的一头是管理服务费。原来由中介机构招标,中介机构按照2‰~5‰收取服务费,我省80亿元的中标总额,中介机构按照5‰的标准收取,可收取服务费4000万。现在改为按中标品规收费,若每个中标品种收取300元的服务费,全部中标品种仅收取300万~360万元服务费,企业仅此一项可节约3600多万元。

  此外,一些常用的普药如阿司匹林、头痛片等,还不收服务费,大大降低了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运营成本。

  省药品招标办有关负责人说,招标结束后,省药品招标办公室将对我省中标的药品价格集中进行公示,与我省采集的全国10个省市,全省的18市药品招标的中标价格和10家省市县医院、10家大型医药超市的价格进行对比,会让老百姓看清楚我省的药品招标到底降价了没有,降了多少。

  省招标办公室将通过多种渠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等,对在招标过程中串标、陪标等违规行为,欢迎群众和投标单位举报。一旦查实,将废止其中标结果,停止其在河南药品市场的经营权。

  既要为百姓招到好药又要防止干部被毁掉

  我省第一次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即,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老板云集郑州,部分药企则正在试图利用非法手段开展“公关”。

  据了解,全国有不少地方药品招标办负责人由于抵抗能力弱,在药品招标中收受贿赂而落马,这为负责我省药品招标的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

  如何能为百姓招到质价相符的好药,又能防止招标干部和工作人员被腐蚀掉?在省药品招标办公室紧张筹备招标工作的同时,负责药品监督的省政府纠风办、省检察院也在积极地研究监督措施。

  省纠风办副主任李保国说,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个规律。因此,我们监督部门要探讨监督办法,完善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措施,努力做到制度设计上无隙可钻,使不法商人的糖衣炮弹无计可施,使一线招标工作人员得到有效保护。

  省纠风办明确了监督重点。一是加强对标底制定和保密进行监督。标底制定合理与否,标底能否保密,直接关系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成败。现在药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商的“公关”,是和招标部门“保密与反保密、降价与反降价”的斗争。因此,要防止泄密,就要严格招标人员的行为规则、涉密人员行为规则、微机操盘手行为规则,全方位监督评标人、标底制定人。

  二是加强对评标、议标过程监督。议标比竞标主观因素多,也是不法药商开展“公关”的重点环节。因此,监督部门要围绕规范议标行为,科学合理制定议标标准、评标人员行为准则,严格规范评标人员行为,增加客观性,减少主观性。同时,要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防止评标人员搞不正之风。

  省药品招标办公室表示,招标工作开始前,招标办将公开征集群众代表进入现场进行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等进入现场进行监督。

  招标工作开始后,纠风部门、检察部门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对药品招标过程中违规违法问题的举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查处药品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规问题,让群众确实感受到“看病贵”问题在逐步得到缓解。

  来源: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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