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保信息要公开参保人员维权更方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04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尚若云李红

  本报讯 您工作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了吗?今后群众都可以查询得知,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实施意见》,宣布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等多渠道定期向社会披露保险参保、经办、服务等信息。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基金监督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社会各方面及时了解社会保险信息,维护参保对象的合法权益。

  今后,我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基金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等社保信息,将定期向社会公众披露,自觉接受监督。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披露之外,其他内容都要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如实披露。

  社会保险信息需要披露的内容主要有十一项,即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数、人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数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基金管理、存放、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和记账利率;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保人员人均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清理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基本养老保险当期参保离退休人员增减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信息;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主要情况和重要事件;社会保险违规违纪案例的处理及其整改情况;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据介绍,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和资源,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以及“12333”咨询电话等渠道进行披露,将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置于社会保险服务场所,供参保对象及相关利益人查阅。省厅将在“河南省劳动保障网”上披露社会保险信息。各省辖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逐步实现网上信息披露。建立社会保险信息电子查询系统,向参保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披露服务。各级经办机构应当上墙公示社会保险的办事程序、办事指南、举报电话等内容,并在直接面向参保对象的服务场所设置大屏幕、触摸屏等设备,及时提供信息查询。

  按照要求,各地应于每年4月披露上年社会保险信息。各经办机构应于每年第一季度末按规定提供上年社会保险信息。在社会保险重大事项发生后,应及时制作重大事项公告并刊登在主要媒体上,同时登载在本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网站上,网页至少保留12个月。

  为了配合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河南省还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信息披露不实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参保对象合法权益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来源: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