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核准的兰州死刑第一人伏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13 兰州晨报

  求爱遭拒勒杀弟媳妇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8月21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命令,对向弟媳求爱遭拒恼羞成怒杀人的王振生执行了注射死刑。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首例核准的兰州死刑案件。

  张兰是红古区红古乡新庄逸夫希望小学的优秀教师,3年前,她的丈夫在一次车祸中不幸离世,后来出狱的大伯子王振生公然向她索爱被其回绝。2005年5月30日,王振生将张兰骗至一废弃的房子里要求发生性关系,张拒绝后王失去人性,伙同其妹夫贾新建将张兰勒杀。2006年11月7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王振生、贾新建死刑和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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