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职称评聘政策大幅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27 武汉晚报

  “熬年限”成过去时 转以“业绩论英雄”

  金文兵 梁宾

  本报讯(记者 金文兵 通讯员 梁宾)昨从我省职称改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的职称评聘,将由目前的熬年限的“福利型”,逐步转轨为以业绩论英雄,并适当“卡紧”评聘额度、层次和通过率。

  省职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长张兆本,痛批职称评审中的四大弊端:职称的“福利化”观念;评聘中的“重资历”倾向;“只见材料不见人”的评价方式;一些地方和部门为“利益驱动”代评、代审,赚了小钱坏了名声。

  为此,我省将实行“依岗申报”、最高层次控制、最大限量化评审、个人诚信承诺等制度。原有关试点的相关文件规定停止执行。

  [政策详解]

  ◆“依岗申报”

  对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行按岗位比例申报。凡没有按要求核岗、待聘人员数达到或超过空缺岗位数20%的单位,一般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申报资格审核

  今年申报正高,原则上不允许突破副高任职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

  对长期在海外留学、工作的优秀高层次人才,确属无法参加正常评审又不具备职称资格的,可经批准后比照相应条件申报评审。

  ◆高校乱评职称将收回评审权

  高校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如果管理松散,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收回评审权。

  ◆个人诚信承诺

  针对评审中的弄虚作假,今年,将探索个人诚信承诺制度,评审材料中增加“个人诚信承诺书”,否则不得进入评审环节。

  ◆控制评审通过率

  去年,我省在高级评委会上尝试调低了通过率,实践证明,控制通过率是提高评审质量的行之有效的方法。今年,在推出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比例控制申报人数,还将适当控制评审通过率。

  ◆公务员不得评职称

  除国家实行公务员专业技术资格的个别试点专业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允许申报评审。

  离退休人员,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不再开展职称评审。

  过去我省有关进行试点的相关文件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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