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棒棒棒鸡“廖氏”惹怒加盟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8:4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廖氏”在棒棒鸡大战中被判侵权后,加盟商又指其以“炒作”为借口欺诈商家加盟,今日将对簿公堂

  早报讯(记者周晶晶实习生王晶城)2006年,四川廖氏餐饮文化公司(以下简称“廖氏”)与成都廖记连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展开了一场“廖记棒棒鸡”品牌之争,“廖氏”公司最终输掉官司,并被工商部门认定侵权。败诉后,“廖氏”的“加盟”行为却仍未停止,并向加盟者解释前段时间的品牌纠纷完全是为炒作。对此,加盟商郭小洪以该公司品牌侵权还继续做加盟,涉嫌欺诈为由,将“廖氏”公司告上法庭。今(22)日,金牛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另有10多家“廖氏”旗下的加盟商正处于观望之中,不排除打官司的可能,新一轮“廖鸡”风暴即将掀起。

  加盟商面临侵权 “赔我20万!”

  今年年初,郭小洪在互联网、“廖氏”公司的宣传资料及其店门口的广告上得知“廖氏”公司正在发展连锁加盟店。“廖氏”公司工作人员给她提供了开业策划案和其他加盟店的相关信息,并承诺“只赚不赔”。此外,他们还提出,加盟地点、装修将由“廖氏”公司方统一进行,经营也由公司托管。

  因为看好“廖记棒棒鸡”的市场,郭小洪准备加盟。今年2月,她和“廖氏”公司签订加盟经营合同,约定了5年的加盟期限,经营地址选定在东城根街93号附8号,加盟费6.8万,保证金5000元,每年另交管理费5000元。今年3月,郭又和“廖氏”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由“廖氏”公司进行3个月的托管经营,加盟店正式开张营业。

  但开业后不久,郭小洪就从同行处听到消息:“廖氏”公司正在和成都廖记连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打官司,并最终败诉了,“廖氏”公司无权经营“廖记棒棒鸡”品牌,这意味着郭女士和其他所有的“廖氏”公司加盟店均涉嫌侵权!为避免侵权带来的麻烦,郭小洪想和“廖氏”解除加盟关系。双方协商不成,郭小洪以“廖氏”涉嫌欺诈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要求“廖氏”公司赔偿她投入了10多万的损失、退还加盟费等共计20余万元。

  输掉“鸡战”仍做加盟“品牌纠纷是炒作”?

  据郭小洪称,“廖氏”早在2006年就已被金堂县工商局认定“廖氏”侵犯了“廖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责令“廖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但她今年2月与“廖氏”商谈加盟事宜时,“廖氏”隐瞒了这一事实。“我加盟的时候,‘廖氏’告诉我,和‘廖记’的矛盾只是企业内部的营销手段,是利用媒体来炒作品牌的方式。”据郭的代理律师介绍,目前,另有10多家“廖氏”旗下的加盟商已经和律所取得了联系,但大家处于观望之中,不排除打官司的可能。

  昨日,记者以加盟者身份致电“廖氏”公司,该公司的加盟活动仍在继续,只是加盟价格做了调整。当记者询问“廖记棒棒鸡”品牌纠纷会不会对加盟商造成影响时,该公司一负责人周女士表示,纠纷不会对加盟业务造成影响,要不“公司早就倒闭了”,目前社会上说的加盟商纷纷退出都是谣传。

  那么,品牌纠纷究竟对加盟商有无影响?“廖氏”公司在明知“廖记棒棒鸡”品牌侵权还继续招募加盟商,是不是恶意欺诈?今日双方对簿公堂后自有论断。

  □新闻背景棒棒鸡还是外甥的

  2007年5月16日,成都廖记连锁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的老板廖氏三兄弟接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行政判决书”,廖氏三兄弟和亲幺舅李良锋之间持续了数年的争斗至此终于尘埃落定:外甥赢了舅舅!

  去年6月,一些消费者发现成都街头出现了两类“廖记棒棒鸡”,两类店在名称、广告语和外观上大同小异,只是一个正在征召加盟商,一个明确表示“不做加盟”。经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两类店分属廖氏三兄弟的“廖记公司”及其亲幺舅李良锋的“廖氏公司”两大阵营。舅甥之间为争夺“廖记棒棒鸡”这块金字招牌已明争暗斗数年。去年4月,三外甥将舅舅的公司及舅舅征集的三家加盟商告到了金堂县工商局,该局认定“廖氏”向三家加盟商提供“廖记棒棒鸡”的营业招牌和相关塑料包装袋的行为,侵犯了“廖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责令“廖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认定“廖氏”“对自己的商业信誉做虚假宣传”,责令“廖氏”立即停止此种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

  (据《四川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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