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0:31 南方日报

  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

  全市12.54万人受惠,122家社区医院将逐步纳入范围

  本报讯 (记者/许蕾 实习生/黄庭辉 通讯员/林甲松)从7月1日起,广州市首批将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帕金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精神分裂症等7种慢性病的门诊专科药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记者昨日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该政策实施近两个月以来,广州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已达12.54万人,享受待遇的参保病人达16.15万人次,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出达1105.4万元。

  高峰期1天600人申请诊断

  据市劳动保障局统计,截至8月20日,经审核确认为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已达12.54万人,其中糖尿病58693人,高血压病54388人,冠心病9029人,帕金森症934人,类风湿关节炎962人,系统性红斑狼疮478人,精神分裂症989人。享受待遇的参保病人达16.15万人次,人次均医疗费用64.4元,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支出1105.4万元。市劳动保障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7种慢性病占老年人慢性病例的七成以上,明年,广州市将根据医保统筹基金的运行状况,再逐步将更多的慢性病种纳入到该基金的支付范围。

  据介绍,享受待遇的参保病人药费维持在中档以上,平均1天支出4元左右,因此,一个月100—200元大多数人都够用。在广州钢铁企业集团任职的谢伯患有糖尿病,每个月的药费支出200元左右。参保后,谢卫忠平均每个月就可以节省药费90元左右。他高兴地说:“药费节省了,治病的积极性也提高了。”

  “从7月1日起,广州市的医院迎来了一个高峰期”,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保处主任肖倩筠告诉记者,病人蜂拥而至,最多一天600人申请指定慢性病诊断,其中最多的是高血压,有100多人。

  社区医院备药不全或被取消定点资格

  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政策实施近2个月,市民反映,社区医院备药不全问题突出。

  根据政策规定,在本市一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专科门诊药费,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本市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社区卫生机构及本市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或办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在备案的当地医疗机构就医的专科门诊药费,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政策主要引导患病参保人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目前,广州市指定的慢性病诊断与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178家,其中19家为社区医疗机构。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张学文解释说,80%的社区医疗机构规模太小,造成药品种类不够齐全。他表示,目前卫生部门正在努力加强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并要求这些社区卫生机构尽快补充采购目录药种,与社保服务结合,否则,“总是让病人白跑开不到药,就取消定点资格”。

  张学文表示,广州市目前有30多家社区医院纳入指定慢性病诊断与治疗服务定点,未来的目标是将全市122家社区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定点范围。

  参保人注意事项

  参保人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医疗保险专用门诊病历,一旦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到原确诊的医保定点机构申请重新建立病历;参保人既往已确定为慢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的,可向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确诊的相关资料再按确认后程序办理;原已办理享受糖尿病医保待遇手续的参保人,从7月1日起默认为有效的指定慢性病审核,享受相应的指定慢性病待遇,参保人无需重新办理确认手续。此外,办理了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应当由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本人在市医保中心备案的当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书》,报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专科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每3个月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报销。参保人如需了解该政策的相关规定,可到相关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部门和市医保中心,或拨打87667731、12333咨询;还可登录广州医保网(www.gzyb.net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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