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率先开始实行农村常用药品“一价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0:32 黑龙江日报

  黑龙江新闻网讯 从8月1日开始,林甸县在全市率先开始实行农村常用药品“一价制”,仅此一项,林甸县农民一年可减少药费支出34万元。

  林甸县在深入基层乡镇卫生院、部分村卫生所以及药品经销企业进行详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科学测定,确定了由哈尔滨华宇医药林甸分公司和林甸县医药药材公司为该县的配送主体,对双黄连片、环丙沙星、心痛定、健胃消食片等30种农村常用药品实行“一价制”。

  在林甸县广大农村,“一价制”的实施,有效规范了农村常用药品价格,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用药的经济负担,深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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