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扭断女少主手脚被囚30月 不肯透露犯案动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4:4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22日电 一名印尼籍女佣疑对年仅两个月大的女少主施以毒手,造成女婴多处地方骨折。涉案印佣较早前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虐儿罪,21日被法官重判监禁30个月。

  据香港商报报道,法官判刑该案时直斥被告行为阴毒,虐儿是不可接受的行为,又斥责被告的行为可能令女婴带来永久伤害。法官且不接纳女佣指不懂中、英文而带来压力的说法。法官更称,无法理解被告为何会虐待一个没有保护自己能力的女婴,故决定重判被告。不过,女佣由始至终均没有透露伤害女婴的真正原因。

  据悉,28岁的印尼籍被告Eni Agustiningsih早前在区院承认一项虐儿罪。当获悉需要监禁后,被告亦没有流露出任何表情;而案件的另一名主角,受害女婴及其父母均没有到庭听审。

  法官判刑时称,据受害女婴于8月2日的最新伤势报告显示,女婴上下肢摆动正常,其肢骨肌肉亦没有萎缩现象,大腿、手骨骨拆亦已痊愈。医疗报告显示,女婴的康复进度良好,基本上已痊愈,且不会出现伤残的情况。现时已年约一岁的女婴,已可依靠其他物件支撑步行。法官称,即使女婴康复情况理想,亦不代表要轻判被告,因为要向公众人士作出交代。

  法官指出,法院不能容忍虐儿的行为,对于被告竟然伤害一个只有2个月大的女婴,法官深感莫名其妙,而且难以理解。而且被告由始至终均没有透露其犯案的真正动机。蔡官指女婴表面上没有伤痕,若没有及时发现,恐怕会造成长期伤害。

  法官又直斥被告行为阴毒,案情严重,要向公众人士发出信息,令他们知道不可以虐儿。蔡官又指被告除认罪外没有任何求情因素,故判处监禁两年半。

  控方案情指出,女婴的陈姓母亲在去年10月18日为两月大的爱女换尿片时,发现女婴的左脚大腿红肿,立刻带她到明爱医院求诊。经医生检查后,发现女婴的左脚骨折,而且并非意外所致;及后医生经过进一步检查,更诊断女婴多处位置皆有骨折。被告在女婴送院同日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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