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整治仍缺法律武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14:58 新民晚报

  一套250平方米的房子,最多能住多少人?60多人!房东为了最大限度盈利,竟然将其隔成了23间,分别租给了23户人家。昨天,市消防局公布了一份关于“群租”的调查报告,其中不少数字让人触目惊心。

  消防部门调查了闸北区的101个新建小区,其中38个存在群租现象,占了37.6%。浦东、普陀、闵行等区的比率也相类似。

  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周边地区的“群租”房也呈规模出现,村民将大量闲置的私房分隔后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更加让人感到心情沉重的是,因为缺少有力的法律支撑,面对量大、面多、点广的群租现象,职能部门能够发挥的力量有限,重重消防隐患缺少彻底清除的手段。

  群租房内消防隐患重重

  群租房的大量出现,带来的安全隐患重重,其中消防隐患尤为严重。今年7月26日发生在松江新城的大火,夺去了6个人的生命,就是发生在一间群租农舍中。消防局防火部门领导透露,现在的群租房中,消防隐患主要存在以下方面:

  ■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出租屋业主为了多收租金,擅自用砖或可燃木板随意分隔,将一间屋改建成若干个小单元,火灾负荷增大;

  ■疏散通道堵塞出租屋内人员多,居室面积小,杂物较多,东西乱摆乱放,堵塞安全疏散出口和疏散楼梯,一旦发生火灾,人员难以及时疏散逃生;

  ■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普遍每个隔间配置独立的家用电器设备,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比较突出,极易诱发电气火灾。

  此外,由于选择群租的租房者,发生火灾后不懂自防自救,抵御火灾的能力较薄弱。

  治理群租缺少法律支撑

  据了解,今年7月,上海已在全国率先成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并成立办公室,负责小区综合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但按照目前消防部门的职责权限,监督执法人员仍无权对住宅内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对相关自然人予以处罚。而在“群租”房治理过程中,公安消防部门主要任务只是对住宅小区公共部位的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对整治“群租”房内的火灾隐患依然缺乏法律依据。

  专家呼吁,应当尽快建立对于群租现象进行治理的地方性法规,至少要使消防安全检查在法律法规上有规可循。

  本报记者潘高峰通讯员周美良

  详细07082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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