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情绪失控号啕大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1: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合肥8月22日电(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张险峰) 8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原区长王广玉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本报7月19日一版曾作报道),在该省淮南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进行到当天下午5点多钟,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据指控,王广玉于2002年10月至2006年7月间,在任合肥市瑶海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期间,先后收受16个单位或个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37万余元,其中人民币现金204万余元,房屋定金30万元,购物卡3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冻结王广玉的存款、国债资金共计371万余元,除已认定为受贿的237万余元和王广玉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部分收入外,另有94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王广玉对指控罪名不持异议,只是辩称其中少量现金是礼金和借款。

  当法官告诉王广玉可以作最后陈述时,一直面无表情的王广玉突然情绪失控,号啕大哭。王广玉认为自己理应廉洁自律,恪尽职守,但没能抵制住金钱的诱惑,收受了一些企业老板的钱财,以权谋私,直至被检察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才猛然醒悟,认识到严重性,后悔莫及,为自己在区长的位置上扮演的两面人生感到耻辱。

  听到王广玉的忏悔,前来旁听的王广玉的亲属有的陷入沉思,有的泪流满面,甚至失声痛哭。

吴贻伙 通讯员张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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