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家”涉嫌贪挪2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1: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据新华社沈阳8月22日电(记者范春生) 有“慈善家”、“扶贫大王”之称的沈阳凤祥集团董事长孙凤祥,在担任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贪污1065万元,挪用资金1496万元,被提起公诉。日前,沈阳市中级法院连续开庭审理孙凤祥贪污、挪用资金案。

  今年49岁的孙凤祥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起,以小本生意起家,逐渐创办了民营企业沈阳凤祥集团。他自称“捐助慈善事业6000多万元”,拥有辽宁省工商联合会常委、辽宁省光彩事业基金会副会长等多个头衔,获过慈善奖杯。

  沈阳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4月9日,孙凤祥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规定,采取降低安置补助费标准、虚列工程费的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1065万元。同时,孙凤祥涉嫌挪用资金。2002年5月30日,孙凤祥派人以浑河堡村村委会名义,书面向浑南新区政府申请9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助费161万余元;2005年7月5日,孙凤祥指使凤祥集团以代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取欠款的名义,挪用浑河堡村集体所有的资金1335万元。上述两笔资金全部用于沈阳凤祥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庭审时孙凤祥进行了辩解,但同时称自己有自首情节,涉案款已全部返还,希望法庭“给个机会”。法院将择期宣判。

范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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