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乡邻“下手” “杀熟”窃贼被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1:22 正义网-检察日报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罗清华却专找熟人“下手”。近日,经福建省华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3752元。

  20岁的罗清华终日想着不劳而获。今年3月8日上午10时许,罗清华到同村村民蔡某家,趁蔡某及其家人不在家之机,从窗户上窃取蔡某钥匙,打开蔡某女儿卧室门,盗走现金1396元后潜逃。4月2日,罗清华被抓获归案。

  经查,罗清华还在去年11月趁同村村民李某不在家之机,潜入其家盗走现金200元;趁同村村民黄某洗澡其家人外出之机,溜进黄某房间,偷走170元钱。另外,罗清华还曾于2005年先后两次潜入同村村民罗某、吴某家中分别窃取现金200元和120元。案发后,罗清华的家属退清了赃款。(邹顺平)

邹顺平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