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法和慈善法列入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1: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王晴)昨天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会上透露,《社会救助法》和《慈善法》已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

  窦玉沛介绍,《社会救助法》在八届全国人大和十届全国人大都先后列入了五年的立法规划,国务院也列入了立法的计划,民政部在近年来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现在在民政部的层面已经基本成熟。民政部在起草这部法律时,把现有的城乡低保制度、灾民救助制度、农村五保制度,包括医疗救助,还有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教育、司法、住房等方面的专项救助,进行了进一步地梳理,力求构建一部城乡统一、标准有别、适应国情的社会救助法。

  《慈善法》从民政部现在的考虑来讲,主要是按照全面推进和必要规制的原则,对慈善的组织、慈善的捐赠、慈善的信托、志愿者服务、奖励与鼓励政策,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目前这两部法律经民政部审议通过后,还要报到国务院审议,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进行最后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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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灾死亡者家属有望获抚慰金

  本报讯 (记者王晴)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民政部正在研究向因自然灾害死亡者家属发放抚慰金。

  “今年,我国自然灾害十分严重。截至目前,全国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1亿人次受灾,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264亿元。”不过民政部部长李学举解释,和去年比,今年受灾的人数减少了9.4%,死亡的人数与去年比减少了34.8%。

  李学举说,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论证,“我相信,不久的将来,因自然灾害死亡人员的家属能够得到政府给予的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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