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列车延误拒下车者将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3日01:5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夏命群)今后,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的行为将被视作危害铁路运输安全,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

  近日,铁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正常运行的通告》。

  《通告》称,列车延误时,旅客应以合法方式,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旅客如果采取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车辆,导致列车运行受阻,将被视为危害铁路运输安全。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样被视为实施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还有: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和候车区;盗窃、损毁、擅自移动列车设备或者安全标志;在列车行进中,擅自使用列车紧急停车设备;结伙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管制器具;击打列车或从列车向外抛物;编造或者故意传播爆炸、劫持、颠覆列车等虚假恐怖信息,扰乱公共秩序;侮辱、谩骂工作人员;打砸、哄抢公共财物和其他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